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都會地區的人潮眾多,停車位幾乎是一位難求。有網友就在PTT上發問,因嗅到住家附近的停車商機,想把老屋拆掉蓋間停車場賺錢,不過條件卻被其他網友嫌翻,認為地坪僅40坪對停車場來說空間太小。
這名網友表示,自己失業10年,看到自家對面的停車場一次收費100元,平日一天約可進帳1000元,假日因流動率高一天可賺近5000元,認為投資效益高,打算將屋齡近40年、地坪40多坪的透天拆掉,跟著蓋間收費停車場,等錢賺夠後再重新蓋間房子,好奇「有沒有把房子拆掉蓋停車場要注意什麼的八卦?」
PO文曝光後,網友好心提醒改建停車場的注意事項,「要注意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然後收費停車場需要跟政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才能營業」、「無證的會被天天檢舉」、「要營業要有牌」、「要申請+要繳稅」。
此外,有部分網友則認為,地坪40坪根本不夠蓋停車場,建議要有更大的空間較適合,「40坪怎麼停?」、「40坪哈哈」、「40坪停車場也太小,起碼兩三百比較好停」。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土地法》第173條,私有空地經限期強制使用,而逾期未使用者,應於依法使用前加徵空地稅,不得少於應繳地價稅之3倍,不得超過應繳地價稅之10倍。不過針對特定的事業用地,如停車場用地等,可以比照最低級距的稅率,只要依千分之10稅率課徵地價稅即可。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曾表示,停車位雖然不需裝潢,也不像租房可能會與房客發生糾紛,但因經常是短租客戶,有客戶不穩定的問題,若是在大樓裡還會受到管理委員會諸多限制,如限制租售對象、限制進出時間等,不一定比較輕鬆。
郭紀子也強調,掌握「車潮即錢潮」原則雖沒錯,但像台北有捷運分散停車壓力,精華地段都市計畫完整、停車位規劃充裕,相對於熱門辦公商圈或夜市,停車位供求狀況不同;加上若以資金門檻低來作為投資考量,其實金融機構對於停車位通常是不願意單獨貸款的,因此這樣的說法也有待商榷,且房屋具有投資與消費雙重特性,無法出租獲利時,可給自己或親友居住使用,但停車位則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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