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屏東消防局第四大隊蕭姓隊員,在支援恆春公墓火警執勤過程中,遭總重達6噸的水廂車壓成重傷不治,許多親友聞訊都難以接受,消防第四大隊上氣氛低迷。屏東縣長周春米27日前往靈堂致意,並與家屬遺孀擁抱安慰,傷感氣氛令人鼻酸。
周春米表示,尊重大家慎終追遠掃墓,但是社會安全人人有責,將全力要求公墓管理等相關單位確實巡查,不要再有公墓燒雜草引起火勢燎原的行為。 縣長周春米表示,清明掃墓時期尊重民眾慎終追遠掃墓的權益,但要拜託大家切記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恆春半島的消防弟兄疲於奔命,就是因為大家掃墓用火去燒雜草,或是香燭金紙沒有熄滅,加上天旱很久沒有下雨,極度乾燥的情況下,稍微一點零星之火就會造成很大的損害,一定會強力要求公墓管理等相關單位確實巡查,不要在公墓燒雜草引起燎原的行為。
周春米指出,對於這起事故的原因要求消防局全面清查,肇事的車輛服役年齡已達19年,針對消防設備全面檢修,以確保消防弟兄在執行職務時能夠安全平安。對於蕭員因為執勤公務殉職感到悲痛不捨,將會盡全力協助治喪事宜,並從優爭取最高撫卹,同時再次嚴正呼籲,清明掃墓切勿點火燒草,以免造成憾事。
縣長周春米慰問家屬後,隨後到事故現場了解情形,面對公墓雜草火警發生憾事,嚴正做出五點指示: 一、 對於年輕消防弟兄執勤殉職,感到十分不捨,已經責成消防局從優撫卹,並且協助家屬處理後事。 二、 要求消防局深刻檢討,查明事故原因,並全面盤點消防車輛及設備。 三、 嚴格要求各鄉鎮公墓落實管理,禁止燃燒雜草,針對這幾天的公墓火警,同時要求消防局、環保局研議法規對管理單位開罰, 追溯責任。 四、請警察局與消防局合作,宣導並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一旦發生火警就以「放火罪」嚴辦! 五、再次呼籲,掃墓小心用火安全,不讓消防弟兄疲於奔命,甚而發生憾事!
屏東消防局副局長李彬正表示,蕭姓隊員自民國107年到恆春消防分隊,今年1月轉調第四大隊安檢員,平時表現非常優秀,考績都是甲等,去年底才剛新婚。事故初步調查,水箱車停車後有拉上手煞車、引擎也有關掉,蕭姓隊員先往右查看火勢,分隊長往左查看,不久後,分隊長喊蕭姓隊員的名字卻未獲回應,才驚見蕭姓隊員倒臥在地,已經被輪胎壓住左後背部。初步檢查車輛並沒有機械上的問題,研判可能是水箱車裝滿水,車輛本來就比較重一些,再加上停靠處有點斜坡,才會造成車子滑動,造成憾事。
李彬正指出,案發的水箱車是在民國93年10月1日購置,已有19年的車齡,作為出勤車輛不足時的預備車輛使用,但仍依規定執行每日、週、月、半年度的檢修保養,所以保養都會經過保養人簽名,再經主管核章,車輛皆經保養廠評估,若不堪使用或維修經費龐大,就會進行汰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