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泰源
要做第 1 名的房仲,除了必須不斷吸收最新資訊、維持專業度,也要重視服務品質和口碑。不過,如果客戶要求你幫忙處理「份外之事」,當下覺得為難的話,就要懂得拒絕,這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案例 1 聰明妙招 兩面都討好:某租客透過房仲小林尋找租屋,看了許久終於挑到一間合意的 4 房產品,準備斡旋洽談的前一天晚上,小林接到一通陌生來電,原來是租客的丈夫打來的(之前都是太太跟小林連絡),對方說:「我要請你幫忙,打消我太太想租房子的
念頭。」小林大感疑惑。
租客先生:「因為我太太想把娘家的岳父母接來同住,但是我不想,我希望能保有自己的空間。」
出面洽談租屋的是太太,但出錢的畢竟是先生,小林誰也不想得罪,思來想去,他把這間房子可能有的缺點,全部講給太太聽,偏偏太太認為,小林講的都不是重大瑕疵,毫不在意,最終還是決定承租。
不管如何,小林最起碼做到 2 點:
❶ 讓租客先生「感受到」,小林有試著努力說服他太太不要承租。
❷ 小林從未跟這位太太提及,她先生曾經私下打過電話。因此,小林與這對夫妻一直維持良好的互動,太太租到喜歡的房子,覺得很開心,先生也因為小林的保密,而建立了信任關係。
案例 2 口風夠緊 減少不必要麻煩
我同事接了一位男性租客,簽了 1 年租約,承租不到 3 個月,我同事接到一通陌生來電,自稱是租客的太太,在電話中支支吾吾,頗難啟齒地說想解約退租。
我同事說:「我一定會盡力幫你們爭取,但不敢保證房東不扣違約金。」通常租房子時,如果承租期未滿,房客要退租或房東想提前收回房屋,須賠償對方 1 個月的租金當作違約金。
租客太太說:「能否再請你幫一個忙,請你說服房東騙我先生,說是房東要收回房子自用,這樣我先生才願意退租,因為他死要面子堅持續租……」我同事頗為驚訝,回說:「如果房東願意配合你,騙你先生說是要收回自用,萬一你先生反過來要求房東賠償 1 個月違約金,該怎麼辦?」
菜鳥房仲成交心法
提供最好的服務,並賺取應得的服務費,是
房仲的職責所在,但不該為了服務費,而提供
超出責任範圍的服務。當客戶提出要求時,一
定要懂得自我拿捏。
有時遇到客戶提出一些特殊請求時,一方面
要感到高興,因為客戶信任你,不把你當成
「只是一名業務員」看待。
但同時也要提高警覺,清官難斷
家務事,婉轉拒絕就好,千萬不要
隨便介入,否則極有可能深陷其
中、無法脫身!
電子書購買連結→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E05015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