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少珊/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指控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去年幫民進黨到處助選時還是「外國人」身分,她已經向中選會檢舉是否有違選罷法。對此,律師林智群昨(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曹興誠在去年9月1日開記者會時就秀出台灣身分證了,台灣承認雙重國籍,既然已經取得台灣身分證,就不是外國人了。除非曹興誠秀的身分證是假的,那就可以去告偽造文書。
林智群在社群發文指出,曹興誠在去年9月1日開記者會時就秀出台灣身分證了,以及兩點,1.他(曹興誠)已經拋棄,說到做到,找得到新加坡辦事處的路,這點比翟神強多了。2.放棄國籍申請程序需要時間,除了書面之外,通常會被要求到新加坡政府辦事處進行宣誓表示放棄,人家之前還在走程序,講成打假球,這個很無厘頭。
林智群也提到,徐巧芯說,曹興誠在去年8月就開始支持陳時中,嗯……去年8月,選舉開始了嗎?選罷法規定直轄市長選舉期間是15天,從111/11/26往前算15天,怎麼算,8月都不會是選舉期間,候選人登記從8/29-9/2,9/2登記截止,也不是選舉開始的起算點。如果連「選舉期間」定義都沒搞清楚,那只是在扯爛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