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臨時會2/2審查112年的歲入總預算,其中交通局交通違規罰款收入編列了15億,雖然去年也編了15億,但實收卻是21億,國民黨團認為,去年都已經溢收6億,今年還這樣編,不但過高還超收,質疑是對市民的壓榨的懲罰性預算。
黨團總召陳美雅表示,「交通罰款的收入應該專款專用」,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罰款收入應該用來改善交通環境和安全,與號誌更新和道路翻新等交通建設上。
她認為,如果最後繳庫,被挪去做其他用途,以支應財政拮据,則交通局訂定15億的罰款收入標準,就是在跟市民搶錢,也讓市府成了提款機。
她主張,除了專款專用,去年已經超收,今年就應該減少,不要讓執行單位有業績壓力轉嫁到市民身上,形成懲罰性的預算收入。
黨團副總召白喬茵也指出,交通罰款的歲入,應該撥出一定比例來改善道路的交通安全。像是行人庇護道與人行道的新建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改善不應該只有加強宣導跟加強取締。
副總召王耀裕也認為,交通罰款歲入編列15億元,但執行率卻超收20億元以上,為了增加交通罰款收入而取締,將百姓當做提款機,非常不合理,應該以勸導及教育著手改善交通,而且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