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在過往曾有民眾將房屋出租,為了節稅將戶籍設在出租的房屋處,結果房屋慘遭盜賣的案例!而此類事件究竟是怎麼發生的?想將房子出租的民眾又該如何避免慘遭毒手?
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如果有舊房子已經沒貸款,可能會出租,但又怕出租後被房客盜賣房子,有哪些方式可以保護自己的家產呢?」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皆不以為然,認為租客沒有權狀,根本就沒有盜賣的可能,奉勸原PO無須擔心,「沒權狀怎麼盜賣?」、「盜賣有這麼容易?那滿街的房東是怎麼租的?」、「啥年代了還盜賣,真的舊思想,拜託更新一下」、「….租客賣不掉的」、「賣得掉的是裡面家電跟傢俱吧」。
不過也有人指出曾經確實發生過此類案例!絕對要避免將「戶口」丟在出租處,以及將「戶籍」設在出租的房屋處,「之前新聞是因為房東把戶口丟在出租處,才被房客暗槓法院公文,以致被轉移所有權!」、「你看到的案例就是自己貪小便宜,假裝是自住,把戶籍放在要租房子,結果法院通知文件都是寄戶籍,非通訊,最後碰上高段騙子就被趁漏洞賣房了」。
新北市地政士公關主委蕭琪琳指出,偷設定債權的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以很少被公開,民眾可設置「地籍異動即時通」,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而「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律師劉韋廷則表示,此類案件主要是這房子,房東將戶籍設置在租屋處,當有心人透過法院提告房東,房客代收了房東的法院通知,然後房東不知道所以沒有出庭,法院就依照房東沒有出庭,判決原告(有心人)勝訴,然後原告勝訴後再拿判決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房東都不知道,所以重點是,房東不要把戶籍設在出租給房客的房子,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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