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為有效防制各類交通事故發生,苗栗縣警察局選定3處易超速肇事路段建置測速照相設備,將於112年3月1日起正式執法,希望透過速度管理,防制事故發生。上述3處設置測速照相地點分別位於造橋鄉台1線104.9公里(限速70公里)、苑裡鎮台1線140.8公里(限速60公里)及獅潭鄉台3線124.9公里(限速60公里)。
在台1線路段,因道路筆直,易有車輛違規超速行駛;獅潭鄉台3線路段道路多為彎道,有許多外來遊客使用該路線前往大湖鄉或泰安鄉觀光勝地,若在車速過快情形下,經常造成車體翻覆,並失控衝至對向車道等狀況。經評估後在上述路段設置測速照相執法設備,希望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盼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除了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外,另有4處區間測速執法設備設置,已於去年2月16日起陸續啟用執法,地點分別為: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台13甲線、台3線及縣道140線。至於外傳縣道140線區間測速設備已暫停執法一事,該局特別提出澄清,目前該路段仍持續執法中,提醒用路人遵守限速規定,維護行車安全。
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表示,在易肇事路段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主要是讓駕駛人遵守車速限制,執法的目的不是開罰,而是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且年關將屆,呼籲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有個平平安安的好年。
圖:苗栗縣新增3處測速照相,3/1起正式啟用/苗栗縣警察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