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春節期間出國探親及返鄉過年人數增加,若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者,可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表一),郵寄或親送至投保單位所在地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或也可利用本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登打作業系統提出申請,並將申請資料列印及檢附相關證明送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
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是採審查後「核實」給付,以前一季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上限,例如:最近一季(111年10至12月)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1,159元、急診每次2,841元、住院每日6,796元。出國期間雖有健保醫療保障,但係屬補償性質,無法全額核退,如國人出國至醫療費用相對較高的國家,建議民眾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等以補其不足。
另外健保署提醒您,如果在國內就醫未帶健保卡,可於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補送健保卡至原就醫院所退費,若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僅能依收據內容及健保支付標準退費,無法依院所預先以自費身分收取之金額全額退費,且需符合「不可歸責於保險對象之事由」,所以呼籲大家若有未帶健保卡就醫,請儘快帶健保卡及收據,回原就醫院所辦理退費。若有其他問題,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