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為建立公平正義受人民信賴的司法,司法院正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工作。為蒐集各種制度改革、司法革新措施辦理等專業性意見,司法院今(111)年委託世新大學辦理「111年律師對司法改革成效認知調查」,共計回收2,533件有效樣本。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律師信任法官的比率占85.8%,僅14.2%表示不信任,信任比率遠高於不信任;除此之外,受訪律師認為司法改革政策及新制對提升整體司法品質有幫助比率以「擴大民事訴訟強制律師代理」、「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同為91.5%居冠,其次為「大法庭制度」(89.7%),第三則是「勞動事件法」(87.3%)。
今年調查內容包含律師對「服務措施」、「人事項目」、「審判過程與結果」、「對法官的信任度」、「制度改革」、「司法改革政策及新制」與「律師轉任法官制度之意願」七大主題各項目之評價,並評選今年進步/幫助最多和最有待改進/幫助最少項目。今年調查結果顯示,律師對各構面指標滿意比率均高於不滿意,其中「單一窗口聯合服務」(95.9%)、「法院行政人員業務熟悉度」(89.7%)、「審判獨立」(89.6%)、「深夜不訊問聲押被告制度」(88.5%)為主要構面中滿意度相對最高的項目。
今年調查律師對十一項主要司法改革政策與新制的瞭解與認為對提升整體司法品質的幫助情形。受訪律師當中,瞭解比率最高的司法改革政策及新制是「大法庭制度」(89.3%),其次依序為「擴大民事訴訟強制律師代理」(89.2%)、「金字塔訴訟制度」(87.2%)、「勞動事件法」(85.5%)。在瞭解司法改革政策及新制的律師當中,認為對提升整體司法品質有幫助比率最高的是「擴大民事訴訟強制律師代理」及「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同為91.5%、其次依序為「大法庭制度」(89.7%)、「勞動事件法」(87.3%)。整體觀之,我國律師同意司法改革政策及新制有助提升整體司法品質的律師占80.2%,僅19.8%表示不同意。
今年調查律師中,各項服務措施有585人認為「線上聲請閱卷暨聲請複製電子卷證服務」較上年進步最多,亦有333人認為「法庭筆錄之製作效率與品質」最有待改進;各項人事項目有499人認為「法院行政人員服務態度」進步最多,433人認為「法官評鑑制度」最有待改進;各項審判過程與結果有269人認為「法官問案態度」進步最多,291人認為「開庭等候時間」最有待改進;各項制度改革有216人認為「家事專業調解」進步最多,亦有150人認為最有待改進之項目。
今年調查律師對轉任法官的意願程度,83.0%的律師無意願轉任法官,有意願轉任法官的律師占17.0%。律師對於轉任法官猶豫的原因中,「承審案件數量大、工作繁重」人次最多有1,169人次,其次為「工作不自由」有782人次,「薪酬不成比例」有775人次。
今年調查對象為全國律師聯合會有聯絡方式之台灣執業律師,調查時間為111年8月16日至10月14日止,共計寄出10,295份問卷,每人至少進行一次電話催收,催收期間共撥出電話7,361通次,有效回收樣本為2,533份。爲求樣本符合調查研究實際需求,僅就調查問項「您最近兩年是否執業?」填答為「是」之2,422位律師調查資料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