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綜合報導
大型跨境數位平台巨擘長期使用新聞媒體內容獲取流量、賺取廣告收入,但原生新聞媒體卻未取得合理利潤,持續引發全球關注。根據路透社報導,紐西蘭政府宣布將祭出新法規,要求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和臉書母公司Meta Platforms等大型線上數位公司,就出現在其動態消息上的本地新聞內容,向紐西蘭媒體業者付費。
紐西蘭傳播部長Willie Jackson發出聲明表示「隨著越來越多的廣告轉移到網路上,紐西蘭新聞媒體、尤其是小型地區性與社區型報紙都面臨財務挑戰,廣告商的廣告費開支都投放在互聯網上,所以他們應該享有出售新聞內容的收入」。Willie Jackson強調,該法例與澳洲及加拿大早前通過的法例相似,會以類似法律為藍本,鼓勵互聯網企業與新聞媒體達成協議。執政的工黨將會向國會提交草案及進行表決,預期新法例將有望通過。
多國接力推出新法,要求Google和Meta等大型線上數位公司,給予當地媒體業者廣告分潤。圖片來源:畫面翻攝自網路
對數位平台開第一槍的澳洲,在2021年通過立法,賦予政府有權迫使互聯網企業與媒體機構商討內容供應協議,之後加拿大、法國宣布跟進,紐西蘭目前也加入要求Google、Meta等數位平台付費當地新聞媒體的戰局。反觀台灣媒體跟數位平台議價目前仍無進度,學者表示「在台灣立法時程較長,建議可以嘗試「基金模式」,透過利害關係人或公正的機制討論如何分配基金,讓資金可以回饋到媒體來製作優質新聞」。
台大新聞所9月16日舉辦的「新聞產業與平台責任」論壇中,文化部長李永得對此議題發表看法,認為「媒體與平台議價議題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民主價值的發展問題。而且站在文化部的立場就是『支持新聞付費』。至於未來要採取什麼模式,都會尊重討論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