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曉青/高雄
禽肉、蛋類及乳品幾乎是每個家庭必備的畜產品,也是民眾攝取營養來源之一,在飼養環境多變的情形下,畜牧場飼養的家(畜)禽動物易因氣候多變及野生動物季節遷移,傳播疾病,少數業者未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範使用動物用藥物;為維護民眾畜產品安全,農業局動保處每年不定期前往畜牧場進行用藥安全抽檢,加強畜牧場宣導,藉由源頭把關以確保畜產品合乎食用規定,讓消費者吃得健康,喝的安心;111年度迄今,高雄市計採樣監測未上市家畜場49場、家禽場116場,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合格率為100%。
動保處指出,每年執行畜禽產品及畜牧場用藥品質監測等查驗工作,持續督導業者遵守並合法安全用藥,如有業者發現家(畜)禽疑似染病,務必請專業獸醫師親自前往診斷並開立處方箋,處方箋指示用藥,並確實做到隔離治療、記錄使用情形及遵守停藥期;如超標立即對該畜牧場進行移動管制,複檢合格後解除管制;蛋類或乳製品如檢出禁藥成分,除立即進行全場移動管制並將畜產品查封銷毀外,待複檢合格後始核准上市;動保處也提供專業諮詢,加強督導動物用藥物使用相關規定,建立正確的飼養觀念、合法使用藥品及遵守停藥期,不但減少經濟損失也讓消費者安心食用。
動保處處長葉坤松表示,政府的責任是源頭把關督促業者合法並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品,持續宣導處方用藥需經獸醫師專業診斷並依規定使用,注意藥品停藥期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以維護養殖產業持續永恆發展;動保處每年不定期前往畜牧場加強稽查藥物使用情形,違反者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不合格業者姓名及畜牧場名稱,1年內再違法者將加倍行政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