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王聖權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選舉公報出爐,市長候選人陳其邁的經歷欄依然填寫有長庚醫院醫師一項,三民區的無黨籍候選人王文心和第二選區李柏融今(21)日到高雄地檢署正式提告,告發陳其邁涉犯選罷法第104條之散佈不實消息意圖使自己當選,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無黨籍的三民區市議員王文心表示,基於選民有獲得正確資訊以維護選舉公平性的原則,選罷法規定傳播有利或不利候選人的不實消息,都有刑責。陳其邁在選舉公報上刊登不實的長庚醫院醫師經歷,誤導選民相信他是在醫學中心服務的專業醫師,以致信任他有高於一般醫師的資質與專業,已經對選民投票的正確性產生損害,也對其他市長候選人造成公平性的損害,已經明顯觸法。
負責撰寫告發狀的王文心競選總部發言人蘇偉碩進一步指出,最高法院106年台上第1250號判決和106年台上字第899號判決明確指出「候選人之政見、學歷、經歷、品格、操守及形象清新與否,為選民決定支持候選人之重要參考因素」「競選公職重在候選人之政見、學歷、經歷、品格、操守及形象清新與否等因素」,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5年上訴字第418號判決理由亦指出,公開散布關於候選人名譽、人格及形象之不實訊息,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正確性者,即該當違反選罷法第104號之犯罪。陳其邁是在民國80年才從醫學系畢業,而陳其邁陣營公布的長庚醫院證明也指出,陳其邁是在民國78年到80年之間接受醫學系學生的「實習醫師(rotating intern)訓練」,是醫學系學生畢業的必要學分。醫師法第2條第1項也明確規定,醫學系學生要畢業一定要實習訓練及格的才可以持有畢業證書報考醫師國家考試。陳其邁居然把報考醫師考試資格必備的實習訓練當成任職長庚醫院醫師的經歷,實在「騙很大」!
王文心在地檢署現場也整理出一份陳其邁偽造長庚醫院醫師經歷的年表說明,陳其邁在長庚醫院的實習期間根本只是醫學系6年級和7年級的醫學生,長庚醫院的證明書上也明明白白用英文寫明,陳其邁在長庚醫院是接受「一段期間的實習訓練(a period of training as Rotating Intern)」而已。陳其邁自己也承認放棄臨床工作投入政治,被分發到高雄榮總服務相信他也沒有報到,卻謊稱自己是長庚醫院醫師,不僅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也觸犯選罷法已不實消息妨礙選舉公平的罪行。王文心並引用自由時報2019年的一則社會新聞證明,醫學系七年級學生在醫院實習就叫做intern(高醫更戲稱為「銀蛋」),可見陳其邁確實是偽造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