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苗栗繼續加強查賄力道,對於向新住民賄選者也一律速查嚴辦。苗栗地檢署黃智勇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三隊、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等共計40名司法警察,共同偵辦陳某涉嫌在苗栗縣頭份市以提供新住民免費餐會方式為某苗栗縣議員第五選區候選人賄選之案件,經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昨(15)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發動搜索,並傳喚陳某及收受賄賂之相關選民共11人到案說明。
另外,苗栗縣地檢署張文傑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竹南分局,共同偵辦苗栗縣後龍鎮某里黃姓里長候選人夥同郭某等人以每票新臺幣(下同)1千元之現金賄選案件。專案小組經蒐證後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也於昨(15)日發動搜索及傳喚黃某、郭某等人及收受賄賂之選民共18人到案說明,並查扣賄選款項4萬6550元。經複訊後,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蔡姓樁腳以8萬元交保,其餘選民則分別交保、限制住居或請回。
苗栗地檢署重申,舉凡提供金錢、禮品、餐宴等利益予選民以為投票之對價者,均屬賄選行為,請勿以身試法,該署對於所有檢舉賄選案件均有嚴謹之保密措施,請民眾勇於檢舉不法(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共同為乾淨選舉努力。
圖:苗栗地檢署/擷取法務部苗栗地檢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