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天豪
最近我聽說了某地的一個故事…
當地有一家公司
招募一位新的女性員工
這位女性員工在「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後
成為該公司的正式員工
與公司正式簽約
有效期限三年,享有各種福利待遇
然後,新員工就發現自己懷孕了…
再然後…也就是幾個月後…
該公司的女性老闆:
「把公司解散了」
「宣布倒閉清算」
最後…
在原地重新開設一家「新公司」
招募了原來公司的「所有員工」
但是不包括懷孕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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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onjoo Tan
還有這麽玩法啊?
Nixon Li
如果懷孕的員工懷的是女性老闆丈夫的孩子,就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協能丹珠
很簡單,因為小孩是老闆的。
Jacky Chuang
公司解散要付更多【資遣費】,還有公司多年【銀行往來信用】都白費,這種故事就是傳說或那位老闆唬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