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居住公寓大廈多少會聽到外來噪音,像是小孩跑跳、哭鬧聲、拖拉家具等,此時就很考驗住戶素質,其中若有出租戶,生活品質不確定因素增多,容易引起住戶反彈。近日有網友指出,樓上屋主將房子出租後,屢傳各種聲響,他找上屋主卻遭冷回「無法接受是你家的事」,感到超崩潰!
網友PTT上發文,住在北市公寓3樓,樓上屋主打算隔套裝修,將房子出租,並拿同意書找他簽名,但他最後「沒有簽名」,表示尊重屋主裝修,只求別影響到他們。事後建管會告訴他,還好當初沒簽名,如果他簽名了,屋主就可以全部改成套房,沒簽名的話,只能有一個套房衛浴、一個共用廁所。
但自從房客入住後,生活一切變卦,除了出入複雜,還聽到房客大聲的腳步聲;也因為樓上改變格局,他的臥室會有水流聲及洗澡聲等,甚至是洗完澡放置水龍頭的聲音、半夜洗衣機的聲音,及房客小便的聲音都能聽到。
他向房客溝通,只得到對方回應「喔,還好吧?」,之後又找租屋代理人溝通,對方回應「還好吧?我們的地板沒有動,衛浴也是水泥隔間」。最後向屋主反應,屋主卻說「公寓老舊有聲音本來就很正常,且我地板也沒有刨開」;他卻不解明知公寓老舊怎不墊高地板?屋主於是回應「你無法接受的是你家的事」。
建管會則表示,因為樓上現在沒有在施工,所以公家單位也愛莫能助,如果屋主避不見面也不溝通,那只能去區公所開協調會,讓他無奈表示,不想擋人財路,只希望夜晚可以安靜一些。
網友們看完紛紛認為,老公寓噪音問題本就難以解決,「感覺要搬去頂樓才有解,半夜被吵醒真的很無奈」、「問題在於樓上租客習慣不好,隔間型態不是主因」、「主因其實是房子太老舊再加上公寓本身隔音就不太好」、「噪音問題,獨棟透天才有解」、「我以為這是老公寓的日常」、「不是你走就是他走,看誰受不了」。
另有內行表示,噪音問題難檢舉,蒐證上也困難,加上「台北市的話,沒簽名也可以合法加一套衛浴」,因此建議原po還是賣掉老公寓,找樓板隔音新制的新建案居住,比較可以杜絕噪音干擾。
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6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凡施作固定於建築上的天花板、內部牆面、隔間牆更動等裝修,都需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而5樓以下公寓只要增加2間居室或1間浴廁,也要申請許可。施工期間須將許可證貼於明顯之處,竣工後也要請領「室內裝修合格證」。
此外,雙北市及桃園市額外要求,凡是裝修成多間套房及增設2間以上廁所或浴室,就必須經過樓下所有權人同意,需取得「直下層住戶同意書」才可施作。但依照北市都發局規定,北市住宅只增設一間廁所則不再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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