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對於預算有限的人來說,預售屋就成了首選物件。但現今房市中,有網友留意到,有新建案在剛銷售時,就有許多房型較佳以及較優質的物件已被挑走,令他不禁感到訝異,這麼快就被搶了?
原PO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他表示近期有關注的預售屋,在一宣布開賣,他便前往看房,殊不知一看竟發現,喜歡的房型以及較佳格局的物件,皆已被搶走,令他感到相當錯愕,「慢了一步?」
此外,原PO還指出,他上網查詢甚至還發現了該案已經有實價登錄的資訊產生,不太像是開賣後才售出的紀錄。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留言討論,有人認為是建商的話術要小心,也有人認為是「潛銷期」好的物件已被搶走,「銷售中心沒拆掉之前都是唬爛的」、「一句話…只要看得到就沒有完銷這件事」、「蓋好後會有地主戶出來賣」、「當然是真的,投資客都買完了,蓋好後等你加價來接啊!」、「新成屋常常打著「即將完銷」的廣告,一打就是3、4年,反正就是話術,長輩是對的」。
不過也有過來人解釋,「預售的實價登錄有時間差,無法很快確認是否完售,等你確認實價登錄已經出現會7成以上的成交戶,建商那邊基本都完銷了,我們去年11月簽約,但建商今年8月前就都把有成交的預售戶都登錄了,大約登錄22戶(總32戶)後約1個月就直接宣佈完銷了。」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表示,若建商未取得建造執照,便辦理銷售,確實有違法嫌疑。但原PO此情形應為個案較為可能,因現今房市呈現較冷的情況,加上政府對於不實廣告,話術管制相當嚴格,沒有條件讓建商能去做操作,哄抬價格;較有可能的原因為,原PO看上的心儀物件,擁有總價較低、位置極佳的條件,許多老顧客在開賣前期便向熟悉的業務進行搶購。
而內政部也指出,一旦查證如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還未領得建造執照即辦理銷售,最重可處20萬元罰鍰;如果廣告上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經取得建造執照,即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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