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預售屋因前期付款壓力較輕,是部分資金不足年輕人買房的選項,不過有民眾透露因近期需要去海外工作,原本購置的預售屋就失去自住目的,希望可以以轉售的方式出售。不料,許多網友紛紛搖頭不推薦這麼做。
一名網友在PTT上表示,他今年5月在桃園八擴重劃區買了一間預售屋,且已繳清頭期款,預計明年交屋。不過,近期因工作需到國外發展,經過考量後,想平轉(轉售)預售屋。然而,建商給的回覆卻是無法平轉,並希望原PO先轉給父母親。
原PO指出,「確認父母親的財力狀況,實在無法再吃下這間預售屋」,所以後續再和代銷討論,最後得到的回覆是建商願意在對保後進行轉讓。可是這讓他更加疑惑,「對保後就是我本人要親自付款了,這應該已經不是平轉(轉讓或轉售),而且還要多付其他額外的稅務」,因此才上網發文求解。
貼文曝光後,有網友點出有關預售屋的內政部契約範本,並表示「平轉你要轉給誰要自己先找好要接手的,如果有接手的,看契約有沒有以下這條,有建商不能拒絕。買方繳清已屆滿之各期應繳款項者,於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不過,許多網友卻認為這不是個好選擇,「今年五月當然不能平轉,因為基本你買在高點啊,如果你是兩年前的價位保證一堆人搶」、「哪有人平轉的,都嘛加200賣」、「交屋加價賣,不然多貸出來,平轉是下下之策」、「平轉誰要,大家都知道這間不賺錢一定有問題,建議加價賣才會有人氣」。
預售屋轉單有何風險?消基會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第一手買家若想換約,得先確認手中建案是否為可換約類型,因為有些建商為了避免投資客與買賣糾紛,會規定預售屋為不可換約類型,上一手買家必須等到取得產權後才可將房子轉移給新買家。
且轉手得依照一般成屋買賣程序處理,但若在成屋之後隨即買賣,持有時間過短的情況下,將會面臨高額房地合一稅問題,因此假若購買預售屋前有打算未來可能賣出的情況,建議就要在簽約前詢問未來是否可以換約,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
「預售屋禁止換約轉售」一直都是討論度高的法規之一,根據目前草案內容,在未來法規上路後,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除了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除了行政罰鍰之外,交易所得還會再課徵房地合一稅。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