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 屏東
為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屏東縣政府聯合地區國稅機關於本年9月7日及9月14日辦理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本次共稽查4個預售屋建案,初步發現涉有違規情事,將依規定儘速裁罰,並籲請業者應確實按規定銷售。
屏東縣政府說明,依去(110)年7月上路的預售屋銷售新制規定,預售屋建案在銷售前,應先將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建案所在地縣(市)備查;如有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銷售時,也應明確標示買賣標的物及價金,且不能約定有不利買受人的事項。
又依新制規定,業者簽訂的買賣契約必須符合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違反規定者將直接裁罰。這次稽查發現,有2個建案契約違反規定,包括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未列明停車位高度等,將按違規戶數,每戶處罰6至30萬元。此外,有3個建案未報備查及進行銷售,2個建案銷售中心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相關規定裁處。
最後,縣府也提醒消費者,預售屋交易期間長,購屋時務必理性考慮,除可參考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時價查詢網查詢各建案實際交易戶數情形,並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與自身負擔能力外,在簽約前也要詳閱契約條款,不要受到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的誤導,以保護自身權益。屏東縣政府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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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屏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