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都市小農夫」、「辦公室綠手指」,這些稱號是否適合您呢?近年以來,隨著休閒植栽風氣的興起,小包裝肥料的市場也持續成長,許多的賣家也嗅出了這股商機,販售各式私自分裝、混裝的小包肥料,但卻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肥料管理法,恐遭重罰!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今(111)年以來,各類肥料管理法違法案件檢舉及裁罰案件數量,和過去相較均顯著上升,顯示多數賣家對於現行肥料管理法的規定仍不清楚。
根據農糧署南區分署統計,今年至今違法案件最大宗為「販售私自分裝肥料」。這樣的行為,違反肥料管理法第1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貯藏之肥料,不得拆封、分裝、摻雜、稀釋或塗改肥料標示」,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得依肥料管理法第28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糧署南區分署進一步表示,若肥料是經由網路販售,則商品頁面也應清楚標示肥料的登記證字號、品目及登記成分,並不得對於肥料效果作虛偽、誇張及其他不正當之宣傳(肥料管理法第19條)。違反上述規定,則主管機關得依肥料管理法第29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糧署南區分署呼籲,民眾在販售肥料商品時,應先查詢並了解現行肥料管理法相關規定,以免遭受重罰,因小失大!
圖/農會肥料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