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梁醒/台北報導
家族留下房產給後輩雖然讓人羨慕,但是繼承者若因此好逸惡勞,長期下來或許弊大於利。一名女網友透露目前與姊姊同住將近20年,姊姊有穩定工作,自己則是工作斷斷續續,想靠著每個月1萬6千元的房租收入維生,引發網友議論。
原PO在臉書「匿名2公社」自曝,目前36歲,和姊姊共同繼承「一間300萬套房+一間1500萬透天」,出租後「每個月房租費收入1萬6」,另外還有「一張儲蓄險繳完,每三年領20萬領到死」。原PO說自己從16歲起就靠著微薄的租金省吃儉用過生活,期間偶爾出去打工,不過頂多撐1個月就因懶散而放棄,前後加總下來「這輩子勞保只有保差不多2年」。
原PO坦承,同住的姐姐看不下去,一直鼓勵自己出去找工作,但她自認什麼都不會,也不想把時間花在工作上,想維持目前的生活模式,甚至作了最壞打算「老了生病再把房子賣掉就好了」,也「完全不會想要結婚生子」,因為「我很有自知之明,我這年紀就是剩下的,我社交恐懼,基本上只要是外人我都避而遠之,根本不想交什麼朋友和男朋友」。
貼文一出,大批網友留言痛批,「最後還不是你姐要負擔你的醫療,你不想嫁?所以姐姐也不能有家庭?」、「你的計畫有些漏洞,如果姊姊結婚或老公不要妳跟他們住呢?如果姊姊不肯賣共同繼承的透天?你跟姊姊住有沒有一起負擔開銷?如果妳現在經濟有一部分靠姊姊,那你就要看妳姊姊肯讓你這樣多久了」。
另一派網友不同意見表示,「如果你覺得這樣快樂的話,也沒啥不好的」、「你這樣也不錯啊,至少有固定收入,晚年也有歸處及存款,至少不用靠他人」。也有網友建議「36歲勞保兩年多,可以去工會保勞保,退休年紀到了,至少可以領一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