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楠宇/台北報導
多次槓上金管會的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前年以旗下街口投信名義,向金管會申報買賣「期街口布蘭特正2」,涉嫌不公平配售投資人,獲取不法所得約6,000萬元。台北地檢署在1日以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名,起訴胡亦嘉,連小13歲嫩妻莊郁琳等6人也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對象包括,胡亦嘉、妻子莊郁琳、協助他們夫妻處理帳務的詹淑玲,以及前街口投信董事長王律傑、董事陳志睿、地產大亨楊健一的兒子楊立偉等6人。
「期街口布蘭特正2」代號00715L,是與石油價格連結的ETF基金,2020年第一批發行後,市價比申購價飆升約30%到超過300%;街口投信同年追加發行第二批,申購者眾多,最後卻僅有極少數的投資人買到。
金管會日前針對配售不公一事,對街口投信開罰,並停止胡亦嘉在投信的董事長職務,胡也因此槓上金管會,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結果敗訴,全案經金管會移送檢調發動2波搜索約談行動,發現胡亦嘉涉主導獨厚特定申購人,違反街口內規。
根據「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規定,期貨信託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應依據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記載,公平對待所有基金客戶,不得對特定客戶提供特別優厚之申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