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採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昨、今日(20、21日)兩天排「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以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其中「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被稱為史上最嚴格之修正案,包括警示圖文擴大至85%、開放加熱菸,禁止電子菸、加味菸、細支菸販售。
購買電子菸、加味菸、細支菸將成違法行為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在上週14日舉行的公聽會提及,加熱菸品屬於菸草原料的加熱菸,採許可制,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許可後才能正式的製造、輸入跟販售,而類菸品(電子煙)不是以菸草為原料,因此全面禁止,但使用者質疑既然有健康風險評估的措施為什麼不一體適用在所有新興菸品上面。
消費者衝擊大認為政府忽視吸菸者權利
一群使用者在網路號召下於群賢樓門外進行無聲抗議,並遞交衛環委員會陳情書,希望政府能重視吸菸者的權利。
菸品消費者團體認為,政府應將新興菸品視同紙菸一樣,將其認定為菸品,明確『電子菸也是菸』,並加嚴管理,一樣明訂使用年齡、加收健康捐等相關稅收,不得以網路販售、進行廣告、增加增加警示圖文等規範。
自救團體提五大訴求不應剝奪使用者選擇權
菸品消費者團體提出五大訴求,包含:應將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透過健康風險評估為市場把關,淘汰劣質品;嚴格執行出示證件購買菸品;推廣販售檢驗身份之檢舉機制;應以青少年易受誘惑為由而禁止電子菸、加味菸和15公克以下的菸品,剝奪使用者選擇權;應再次舉行公聽會,同步邀請正反方代表、團體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