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前鎮報導】 2月3日及2月4日(農曆初三、初四)為鼓勵共乘、疏導車流,於13點至18點國道實施高乘載管制措施。
前鎮警分局轄內分別於國道1號北上末端匝道及國道1號漁港路北上匝道兩處進行高乘載管制;管制時段小型車至少需乘載3人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大客車及計程車、救護車輛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客)開放通行,其他車輛於高乘載管制期間禁止上國道。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各位民眾請多配合警方管制措施,於上匝道前搖下車窗或備妥相關證件,以利縮短查驗時間,保持交通順暢,並祝各位春節期間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