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 陶泰山/台北
COVID-19疫情期間,衛福部獎勵民眾投入衛生保健、社會福利業務志願服務不間斷,今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歡迎從事衛生福利服務之志工踴躍提出申請。
衛福部指出,依「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4條規定,志工從事衛生福利業務服務時數達1,500、2,000、2,5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得申請志願服務銅質、銀質、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同等次徽章及得獎證書之頒授,以每人一次,每次以一種獎勵等次為限。
衛福部社工司代理司長蘇昭如表示,自103年4月23日訂頒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累計至110年底已表揚4萬7,711人,平均每年表彰衛福志工近6,000人次,激勵更多民眾參與衛生福利業務服務。
衛福部呼籲,符合上述規定的志工請在111年2月底前,檢具申請表件向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同時籲請各縣(市)衛生局、社會局(處)確實轉知所轄志工運用單位獎勵規定,鼓勵所屬志工踴躍提出申請,各運用單位須於111年3月底前彙送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