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可可/台北 報導】
農曆春節前,大安分局特別利用1月16日「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於大安森林公園舉辦捐血活動時機,藉熱情的民眾排隊捐血時,採定點宣導方式,並擺放宣導看板,手持警語立牌、文宣,發送精緻宣導品,實施交通安全暨反詐騙宣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110年度大安分局轄內車不讓人的A2(受傷事故)交通事故計有24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大安分局持續於易肇事路口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加強執法,以維護用路人的安全。
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時應禮讓行人,並謹記三口訣:
1.「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2.「看」隨時轉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
3.「停」遇有行人馬上煞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先行;亦提醒行人,過馬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勿低頭、勿擅自穿越行人穿越道,並遵守號誌管制,唯有平安是回家唯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