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辰卿/台北報導
因應科技日新月異的進步,金融犯罪的手法也不斷翻新,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長黃嘉祿28日在一場研討會指出,電腦網路資訊發達後,詐騙集團手法也日新月異,今年更因為疫情關係,詐騙金額創新高,非正式統計達百億元以上。黃嘉祿呼籲行政院提供「窩裡反」高額獎金,例如查到1億元、最高給1千萬元獎金,期能從詐騙集團內部組織瓦解,達到事半功倍效益。
▲局長黃嘉祿。(圖/主辦單位提供)
黃嘉祿表示,據美國學者的看法:「有什麼樣的生活,就會有什麼樣的案件」,今年股市投資熱絡,許多民眾因為疫情關係宅在家,詐騙集團透過各種社群網路,刊登擴散訊息,民眾上當並損失慘重。
刑事局刑事資訊科科長陳詰昌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盛行,詐騙集團經常利用成為洗錢工具,他建議加強「法遵科技」和「法規科技」的監理科技領域,透過檢警和銀行金融機構的「跨域協作資料治理」,達到金融安全的目標。另外,刑事局偵二隊偵查正施純興分享查緝實務經驗指出,汽車詐保集團進口外匯車或收購重大事故車,整理維修後,偽造汽車買賣契約或發票,再向產險公司投保,保險到期前製造假車禍並向警方和產險公司通報,取得報案紀錄後再申請理賠,還會製造假失竊進行第2次詐騙。他建議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和保險業者合作建立資料庫,減少汽車詐保集團可趁之機。
▲張錫。(圖/主辦單位提供)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隽表示,不肖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從業人員涉及保險詐騙案時有所聞,有的保險業務員出事後,還能跳槽其他公司繼續任職,相關機關應正視這個問題研究如何防制和改進。
邵之隽表示,金融監理在金融安全和資訊安全管理下,其中金融安全分成防制詐騙和經濟犯罪兩大區塊,資訊安全則要防止駭客入侵,未來應如何建立「金融城牆」,防堵詐騙和駭客破壞金融市場及秩序,將是政府和金融機構努力的方向。
邵之隽認為,虛擬貨幣在現實社會的代換率是最有價值的,犯罪偵查最終還是主權的問題。高檢署檢察官林宗志表示,境外的金流可透過艾格蒙組織調閱資料,不過公文往返要4個月,詐騙集團在國外洗錢,通常還是會經由紙上公司和OBU(境外金融中心)帳戶匯回國內,可以從這些方面切入打擊犯罪。.
▲林宗志。(圖/主辦單位提供)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張錫則呼籲民眾小心網路詐騙,特別是現在股市熱絡,建議採取「三不三要」政策,「三不」就是:不聽來源不明資訊、不加陌生投資群、不參加保證獲利APP或投資平台,「三要」則是:要警覺、要查證、要報警。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兼國際長許華孚則從白領犯罪角度,探討司法互助和國際合作,他建議擴大刑事司法互助機制、加強國際合作交流,並與國外有關單位成立聯繫平台,共同打擊個人或機構的計畫性詐騙或非倫理行為。這次的「金融科技與金融犯罪防制研討會」,由刑事局、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主辦,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