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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徵信業者多年與之配合的謝律師整理出,在離婚協議過程中,對於子女的管教權大部分圍繞在「親權」、「撫養權」與「監護權」,然而大多數人也經常混淆這兩個法律名詞,這邊先用一張表格來建立基礎觀念:
父母協議離婚時,除了產權分割之外也需要協議子女的親權分配,其中親權就是我們包含了撫養權、監護權以及探視權。以下分別對撫養權及監護權進行介紹:
撫養權定義
法律上其實並沒有撫養權這個名詞,撫養權是涵括在「親權」之中的一種義務。
撫養權是法律上規定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被剝奪,也不能夠進行轉讓,因此不管離婚與否以及監護權歸於哪一方,父母雙方在子女未成年之前,都有履行扶養子女的義務,即使失去監護權,也需要分擔子女生活費用,例如支付撫養費等。
在離婚官司中,不管監護權給,雙方都有撫養權,因此在訴訟當中父母想爭奪的,其實是監護權而非「撫養權」。
監護權定義
法律上同為親權所規範,監護權為法律上賦予父母保護、管教未成年子女的權利,以及監督子女行為的責任,夫妻在決定結束婚姻關係時,可經由協議或訴訟轉讓。
撫養權與監護權
在父母未離異的狀況下,子女的撫養權與監護權由父母雙方共同擁有,但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結束婚姻關係,此時雙方仍履行撫養權,監護權則經由協議或是離婚訴訟決定歸屬,敗訴的一方將會被暫時監護權的行使權利(僅在月定時間內暫停行使,不會永久剝奪),但仍擁有子女探視權與撫養義務,探視頻率、實行方式、撫養費用金額、撫養費給付方式等細節,皆需由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白紙黑字明定,以避免日後糾紛。
撫養權與監護權是非常容易混淆的字眼,第一次面臨離婚協議的夫妻大多都對其感到陌生,因此在與離婚律師討論訴訟對策或是離婚協議書內容時,經常都需要律師先進行一段名詞解釋,然後聘請律師的費用一小時都是數千元起跳,事先做點功課不僅可以幫助自己省下荷包,也可以讓溝通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