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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大家總希望自己能與伴侶都白頭偕老,但卻也不是每對夫妻都能如願,在過去觀念老舊的年代,離過婚的男女總會被貼上負面標籤,造成已婚夫婦即使婚姻不美滿,也還是選擇隱忍,得過且過的生活,所幸如今的社會觀念不再像過去一樣充滿偏見,現代男女面對不幸福的婚姻關係,大多能坦然接受自己婚姻經營失敗的結果並且勇於結束,不只是還給對方自由,也是給自己遇見下一段感情的機會,然而離婚跟結婚一樣,不是說離就能離,離婚要處理的細節也比結婚複雜許多,以下將介紹離婚程序中的流程以及必備文件:
離婚程序
離婚程序分為雙方都有意願解除婚姻關係的協議離婚、只有單方面有離婚意願需要第三方介入協調的判決離婚、調解離婚。
三者當中協議離婚因為雙方具有離婚共識,因此是離婚程序中最簡單的一種,那麼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經過哪些流程?準備哪些文件呢?
以下我們各別從流程及文件介紹:
離婚流程
1. 夫妻雙方達成離婚共識:所有的離婚程序都是從這一點出發,雙方都有離婚意願的話,就可以進行最簡單的協議離婚,若只是單方想要離婚就需要提起訴訟請求法官介入判決離婚,或是請法院的調解委員幫忙協調進行調解離婚,不管是哪一種方式,目的都是為了讓夫妻雙方主動或是被動達成離婚,接著才能進行後續流程。
2. 撰寫書面婚協議書:由於婚後所獲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申請的情況下皆為夫妻共同持有,因此在夫妻兩人取得一致的離婚共識之後,接下來就要針對金錢、房屋、身份等共同擁有的事物進行分配,以定義其在兩人解除婚姻關係之後的權力分配。
舉例來說: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子女探視權的行使細節、子女扶養費金額以及給付方式、不動產的產權分割、有價證券等財產,雙方都必須清楚討論分配細節,再將協議結果白紙黑字製作成書面離婚協議書,並且簽名表示同意協議內容。
事實上,撰寫離婚協議書無疑是離婚程序最複雜的一步,雖然網路上可以搜尋到離婚協議書範本,但畢竟每對夫妻的情況大不相同,且一般民眾對於法律規定的撰寫方式也很陌生,因此為了避免誤解約定項目進而誤撰內容或是書寫錯誤,造成協議無效,一般建議尋求律師、調解委員等具有經驗的專業人員提供協助,讓雙方可以在和平的狀態下,有效率地達成協議避免日後糾紛。
3. 至少兩位離婚證人見證:離婚與結婚都是重要的終身大事,為了確保雙方不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衝動離婚,除了當事人之外,離婚協議書上還需要「至少兩位」見證人簽名背書,離婚證人簽名前必須了解雙方的離婚動機以及離婚意願,在確認雙方都是真的想離婚後才可以簽名見證,關於離婚證人資格如以下規定:
→年滿20歲且為法律認定的完全行為能力成年人
→需確認當事人離婚動機與真實意願,確認時最好錄影、錄音留存為證
→符合以上資格的人選即可作為離婚證人(不需為雙方親友,找律師認證也可以)
→離婚證人在見證、簽名離婚協議書之後就算是完成任務,之後當事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程序時不需要陪同。
走完離婚流程後攜帶相關文件,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離婚手續,應攜帶的文件包含以下:
1. 離婚協議書3份:每份離婚協議書上都要有雙方當事人、2位以上見證人的簽名,當事人雙方以及戶政事務所各自留存1份
2. 當事人戶口名簿、身分證: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後,會換發雙方的戶口名簿及身分證,目的在更新證件上的配偶欄資料,戶口遷移可以日後再辦。
3. 手續費:到戶政事務所申辦離婚手續,僅需負擔身分證(50元)、戶口名簿(30元)的換發工本費。
到戶政事務所申辦離婚,只要沒有缺漏以上文件,半小時內就可以完成手續,領到新的身分證件。
由於夫妻兩人可能擁有兒女,且在結婚後所有累積的財產皆為共同持有,因此比起結婚,離婚要處理的事項遠比結婚要複雜許多,儘管過程繁瑣,雙方仍應該仔細溝通協議,避免日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