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王子麵不姓王
高雄一名黃姓人夫開車被楊姓女子輕微追撞,楊女聲稱從外地來路不熟,誠懇道歉又頻頻示好,兩人發生一夜情,楊女在旅館幫他打手槍,黃妻卻在門外等著捉姦。 黃男被告後恍然大悟,向法官喊冤稱是被早已外遇的妻子「設計離婚」。 一審判決黃男須賠償6萬元,黃男不服上訴,卻被法官打臉,斥責他身為已婚成年男子,不會不知道楊女邀他開房間是什麼意思,大可拒絕性誘惑,卻仍讓楊女與他發生親密行為,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前年9月14日晚間,黃男被妻子捉姦後,黃妻原本對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不久卻突然對楊女撤告,事後黃男得知楊女是一家徵信社的負責人,懷疑妻子找人演戲設計他,故意製造他外遇假象,好藉此打離婚訴訟,是現在常見的「設計離婚」橋段,因此認為妻子根本沒有資格對他求償。
黃男說,他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原本一起住在妻子屏東娘家,但2018年妻子外遇後,就一直逼他離婚,他不肯放手,還被妻子口出惡言「你去死吧」、「看到你就想吐」等,直到2019年4月他終於被趕出去,可見妻子早就沒有維繫婚姻的意願。 黃男還說,後來妻子提起離婚訴訟,一審判妻子敗訴,兩人婚姻關係還在,他也深愛妻子,希望繼續維繫這段婚姻,重拾婚姻圓滿與幸福。
只是黃男口口聲聲說愛妻,也當不了柳下惠。
黃男向法官喊冤表示2人沒有發生性行為,且為證明不是自己主動,特地將他與楊女在房內的互動過程,描述得鉅細靡遺。 但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縱使楊女舉動是出於「設計離婚」動機,但黃男明知自身為有配偶之人,可以拒絕楊女暗示的性誘惑,而黃男不但沒立即離開現場,反而與楊女同臥一床,任由楊女撫摸、接觸身體,顯然是自願讓此事發生,已侵犯黃妻配偶權。
現今有很多夫妻雖有名卻已無實,但卻遲遲離不了婚,通常是為了家庭和睦著想,像上述這樣設計離婚的案件已經越來越多,夫妻雙方在結婚前就應該先找婚姻諮商師來做夫妻溝通的協調,或許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