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得意的手機
雲林縣口湖鄉有1名婦人因為不開心孫子的監護權判給女婿,認為司法不公正,前天自己一人騎機車前往口湖尖山大排的河堤,直接坐在岸邊揚言要自殺,北港分局椬梧派出所的員警獲報後緊急前往救援,經過員警一番勸導,成功阻止婦人輕生。
椬梧派出所副所長劉又嘉與警員全晉佑兩人接獲報案立即趕往大排,沿著大排一路搜尋,終於在靠近大排出海口附近,發現婦人無助坐在岸邊的身影,員警靠近安撫婦人的情緒,但婦人卻大聲表示:「不要過來!我不想活了」,婦人哭訴她心裡很難受,一手撫養的孫子,法官竟將監護權判給女婿,真的太不公平了。
警員邊勸邊靠近,要婦人別激動,員警百般安慰,指小孫子雖然判給女婿,但孫子終究是她的孫子,一樣可以親近、幫忙照顧,有什麼困難,大家會幫忙想辦法,自殺絕非正確的路,也無法挽回已判定的事實。 警言好言相勸,婦人似不太領情,但幸好有拖延到時間,讓消防隊也趕到。
此時婦人腳已下水,仍執意要自殺,警員在千鈞一髮之際,拉住婦人的手,消防隊員也趕緊上去幫忙,此時婦人更加激動,在一番推拉下,兩名員警加上一名消防人員合力將婦人拉上岸,也趕緊通知家屬趕來,才及時化解一場即將發生的悲劇。
監護權在臺灣是照顧小孩最大的權利,新聞中的婦人一手拉拔的孫子,最後監護權卻被法官判給女婿,通常上了年紀的老人家,一般都不太清楚該怎麼打官司,這邊小編建議不管是有無年紀,關於法律諮詢的事情一併交給專業人士來處理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