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尚賢在調查局鳳山辦公室前靜坐後被上銬逮捕 圖/雙罷劫影片翻攝
作者:劉家榮律師 颺理法律事務所 所長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我反對罷免,所以我不是要聲援任何罷免團體!
但昨晚看到高雄雙罷劫的兩位領銜人遭法務部調查局搜索帶回查辦,真的感到非常疑惑與不解!
法務部調查局身為執法單位,應該自己先守法吧?仔細看看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二條,所掌理的事項第四款應該只限於「賄選查察事項」吧?
據媒體報導「高雄地檢署晚間發出聲明表示,高雄市罷免立法委員連署提議疑有偽造情事,檢方是經受理民眾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以及接獲中選會向最高檢察署告發,並發交高雄地檢署偵辦,案經多方蒐集事證後,於昨天向高雄地院聲請搜索票核准,今天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偵辦。」如果雄檢聲明無誤,則昨天是針對疑似偽造文書罪來偵辦,這部分根本不是法務部調查局的執掌事項,到底是雄檢指揮錯誤呢?還是法務部調查局主動報請指揮錯誤了呢?
圖/劉家榮臉書 翻攝
法務部調查局這麼大陣仗來查辦偽造文書罪,難道不是拿大砲打小鳥嗎?莫怪會有人高喊遭迫害、XX恐佈了!
附帶一提的是,雄檢說受理民眾偽造文書告訴…嗯!這民眾可以提出告訴表示他本身為被害人,那麼就是被冒名填入連署書的意思嗎?如果是,那檢察官是否會調查,民眾怎麼知道被冒名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