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一、114年1月15日1528時第三(桃竹)巡防區接獲中華電信通報:1508時台馬第三海纜信號異常,經巡防區回放雷達查證,未發現船舶航經障礙地點,並同步回報中華電信公司。
(圖/數位發展部)
二、114年1月22日0608時第三 (桃竹)巡防區接獲中華電信通報:0534 時發生障礙,經回放雷達查證,未發現船舶航經障礙地點,並同步回報中華電信公司。
(圖/數位發展部)
三、海巡署表示,持續與航港局等單位監控我國海域船舶動態,倘發現或獲報相關海域內疑有船舶違常滯留情形,即通報各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以無線電廣播要求駛離。另中華電信初判屬外力或疑似外力破壞海纜之案件,海巡署接獲通報後,立即依雷達回放及中華電信提供之船舶、經緯度,調派艦艇前往查處,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優先扣留涉案船舶,航港局則協調船席供涉案船舶泊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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