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柯文哲阿北粉絲後援會)
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容積率與民眾黨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案,今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法條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圖利財團百億、不法收受千萬賄賂,並挪用政治獻金,針對四項罪名,求處有期徒刑28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
檢方指出,柯文哲身為市長卻違反宣誓條例,未依法守法,涉及收受財團賄賂,並圖利威京集團獲取京華城高達840%的容積率,造成巨額不法利益流失。此外,他還涉嫌挪用民眾黨的政治捐款,利用木可公關公司將部分款項匯入私人帳戶,並指示親信掩蓋事實,甚至於查辦期間撕毀相關證據,顯示犯後態度惡劣。
(圖/李正皓臉書)
檢方求刑明細包括:對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15年,並科罰金5000萬元;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罪5年;透過木可公司侵占政治捐款罪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2年6個月,合計求刑28年半。
根據調查,威京集團為提升京華城容積率,沈慶京透過應曉薇向柯文哲及市府官員陳情,同時對承辦公務員施壓,最終使京華城容積率由原先的678.91%提高至840%。為此,沈慶京涉嫌行賄應曉薇4740萬元,並指示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安排威京高階主管以人頭方式,分別捐贈30萬元政治獻金,合計210萬元,作為對柯文哲的「前金」。
(圖/柯文哲臉書)
另有證據顯示,京華城案通過後,沈慶京又交付1500萬元給柯文哲,作為「後謝」。此外,柯文哲還被控利用木可公關公司以授權肖像權及販售競選物品為名,將支持者捐款匯入該公司帳戶並挪作私用,進一步侵害公益。
台北地檢署表示,案件牽涉層面廣泛且涉及高額賄賂及圖利行為,影響社會信任,因此依法嚴懲,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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