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蔡琪繗 高雄報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廣告塔或基地台之架設只增加房屋負重,並未增加該房屋之使用價值,所以非屬房屋稅課徵對象,故無須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該處提醒,房屋如另有新建、增建、改建,納稅義務人仍應於房屋新建、增建、改建完成之日起算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圖/資料照
南部最大聲/ 蔡琪繗 高雄報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廣告塔或基地台之架設只增加房屋負重,並未增加該房屋之使用價值,所以非屬房屋稅課徵對象,故無須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該處提醒,房屋如另有新建、增建、改建,納稅義務人仍應於房屋新建、增建、改建完成之日起算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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