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預售屋價格屢創新高,也相對帶動中古屋市場交易,不過買中古屋最怕遇到狀況多整修花大錢,尤其最近剛發生花蓮大地震,更讓購屋者心驚驚,深怕買到瑕疵屋,專家則提醒,買中古屋在裝潢時的注意事項,即使是用「現況交屋」踩雷也都有救。
馨傳不動產業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在臉書上撰文表示,購買中古屋最忌諱直接讓廠商進場裝潢施工,無論找的是工班、統包或設計師,一旦工程做下去,到時便難以釐清房屋瑕疵責任。原屋主如果堅持瑕疵是裝潢施工造成的,要舉證證明是既有的瑕疵難度不小,常有買方官司輸在舉證,畢竟裝潢工程的確也可能造成瑕疵,比較難歸咎於原屋況。
正確的做法應是「先驗屋後裝潢」,但許多買中古屋的人都不會驗屋,甚至都是依「現況交屋」,若不先驗屋,裝潢初期進行拆除工程時就要「全程錄影」,並且需有註明年、月、日期;若漏水嚴重的話,壁紙、板材、天花板一拆就看得見。倘若發現屋況瑕疵,近、遠景都錄影再加上拍照以保留證據。雖然一整天錄影麻煩又累人,但他也直言:「不會比存頭期款跟打官司累」。
何世昌表示,如果瑕疵問題頗大,可以向各縣市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等專業機構諮詢或檢測。最大的優點是「公信力較強」,大部份訴訟中,法官都會採信公會出具的報告結果。
何世昌也提到,即使依現況交屋才發現屋況重大瑕疵也不代表就無法向賣方求償,他提出消保官靳邦忠所著的《購屋寶典》一書裡提到,「依現況交屋」買賣,若是「目視、手摸或嗅聞不可得知的瑕疵」、或「賣方明知有瑕疵卻故意未告知」,以及「房仲、屋主無法舉證買方已知瑕疵,或者賣方已向買方告知瑕疵等情況下,買方仍願意購買」等情況,法官通常會判原屋主敗訴,買方仍可向原屋主要求修繕或減免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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