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囤房稅2.0修法三讀通過後,將在今(2024)年7月1日上路、2025年(民國114年)5月正式開徵,可能引起的影響、甚至是否會租金轉嫁?都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主辦的「囤房稅2.0對房市投機影響分析」研討會23日登場,財政部賦稅署宋秀玲署長指出,透過調高閒置房屋的稅率並調降出租房屋的稅率,來有效引導房屋釋出到市場,若成為公益出租人,更享有更低稅率。另外,她也舉實例說明,全國歸戶後的擁房大戶,非自住、非出租的住宅,及用作出租住宅的稅率相較,「高低立見」。
宋秀玲舉例說,甲在全國歸戶後,持有10間房屋,其中3間自住、7間空置,修法之前,其3戶適用自住稅率1.2%,其餘7戶則以非自住稅率1.5%~3.6%來計算。
而在修法後,依照囤房稅2.0規範,甲的3戶自住房子、自住符合設籍要件,維持房屋稅率1.2%;而其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的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2%~4.8%。宋秀玲表示,甲的原空置房屋若轉出租有3戶,其中一戶若作為社宅、稅率為1.2%,另2戶(達租金標準)適用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2.4%,稅率高低立見。
宋秀玲也舉例指出,A持有坐落於某縣市的1戶住家用空置房屋,假設房屋現值為200萬元,該縣市於囤房稅2.0之前沒有實施差別稅率、採單一稅率1.5%,應納房屋稅是3萬元;她表示,在修法之後,以囤房稅2.0規範,A持有的該戶住家用空置房屋稅率調整為3.2%,應納房屋稅大增為6.4萬元,增幅達到113%。我們鼓勵空置住宅轉為出租、加入社宅包租代管,可享更優惠稅率,持有成本也會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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