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宜蘭報導
有一位宜蘭市大地主,擁有4張土地所有權狀,土地面積高達300坪住宅用地,每年還必須繳納地價稅,他感到有些苦惱,而心生賣地打算。經手服務的宜蘭執業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專業不動產講師邱明芳表示,這位地主跟我聯繫,說有土地要賣,與他聊過後得知,其土地是位在宜蘭市都市計畫區、為住宅用地,但因是「現有私設巷道」,恐怕不容易找到買方。
邱明芳說,在經過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以及宜蘭市都市計畫區分區使用研究調查後,跟這位地主說,他所擁有的土地屬於「現有私設巷道」,也就是必須提供住宅社區內的路人行走之用,以這類土地來說,通常沒有買方會想購買。而「現有私設巷道」是指為建築使用之目的,主管單位為建築管理科,符合定義之常見情形包括供公眾通行之巷道、非屬法定空地之私設通路經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供公眾通行同意書者…等。
邱明芳指出,如果地主賣掉這塊地,又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光是繳土地增值稅的稅金,買方就沒有購買的意義,但若不賣掉,地主又要年年繳地價税,甚為煩惱。他表示,這類私設巷道土地又無法容積移轉贈與縣政府來換取建坪補助,唯一的可能好處是就是抵稅,但又不確定政府是否允許抵稅,因此唯有等到「遺產繼承」時,才會知道。
邱明芳並點出一個重點,這塊土地又是持分土地,除了該名地主持有,還有其他地主共同持有,處理起來相當不容易,如果單獨持有所有權,都還有「期待值」,但多人持分土地,可以說只能「永無止盡等待」有緣人出現;除非周邊社區的住戶們願意簽同意書,大家整合意見後都同意改建,才有解方;地主想趕快處理出售這塊現有私設巷道土地,讓現在及後代子孫比較無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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