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情侶買房眉角多,其中在產權登記、房貸支出比例上難免會鬧不悅,甚至影響兩人感情,所以在買之前都得好好做功課,理性溝通、找出最適合彼此的買房計畫。
一名網友在Dcard上透露,和男友兩人已經下斡旋一間中古屋,準備進入簽約階段。頭期款和日後房貸由兩人各負擔一半,不過,為了保留住其中一方的首購,打算房屋持有登記1/2掛男友名字、1/2掛上自己爸爸的名字,她好奇在目前不考慮先登記結婚的情況下,這樣操作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嗎?
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人的不解,「情侶買房+掛雙方家長好特別…」、「別鬧了!沒登記結婚不要一起買房」、「比較好奇,暫時不結婚為什麼一起買,萬一分手處理就很麻煩」、「真詭異你這樣銀行肯貸款八成30年?這只能看銀行接受風險程度」、「沒結婚不要一起買房,日經題,別不信」。
另外,有網友指出,就算擔心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會影響未來權益,也不建議這樣做,「首先你們有先說明為了保留另一方的首購條件,所以房屋持有1/2爸爸、1/2是男友,這裡就很奇怪,為什麼產權不要單純一個人即可?另一方若害怕會被另一方佔有吃掉,那就簽約時把所有的但書寫清楚,這裡也有你付出的比例,未來房子變賣或者升值你也必須要求一半,往後的金流都要一條條紀錄當作憑證,這樣才是最能保障的」。
事實上,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法律上沒有不能這樣做,不過前提是男友有資產負債需要共同借款人,且女友爸爸尚未用掉自用住宅貸款才能合理成立。若只是要有首購權益,首購是看借款人是否申請過此房貸優惠方案,所以該對情侶其實是可以一起登記房屋持有,由一人當借款人即可。
假設上述前提成立,陳俊宏指出,那在登記上1/2掛男友、1/2掛女友爸爸是可行的,只不過可能會遇到2種問題。首先,兩人非親屬關係,去銀行申請房屋貸款時會認定為投資,而影響貸款成數;再來,未來房屋稅要求設籍部分,男友和女友爸爸都須設籍,否則會影響很多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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