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多花錢買空間反被鄰居找碴!近日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分享,自己去年買了一間無尾巷巷尾的透天,物件是連帶後面大概12坪的空地,當時原PO發現空地停滿了車,然而仲介卻說「房子空很久所以鄰居才停,等搬進來鄰居就不會停了」。
原PO衡量後,覺得物件環境加上離學校很近,雖然因為加了一塊空地,比附近房價貴100多萬,但還是馬上簽約。不料搬進新家後,鄰居還是會把車停在空地,雙方溝通多次,貼紙條也沒用。
最令原PO不解的是「我們有時車停門口還會被罵害他們車出不來」,此舉讓她無奈直言,空地在房子旁邊,進出都要從我門口經過,他們停在我家空地趕不走,車出不來怪我?後來,原PO也找來里長、鄰長幫忙,但卻被勸說以和為貴,鄰居要和睦相處。
不少鄰居更主張,房子剛蓋好就買了,車停在空地好幾年,憑什麼一搬進來就霸占,就連原PO拿出地籍圖伸張權益,卻被冷回「再去申請重新丈量」。來來回回幾次交手後,原PO只好強硬起來找鐵工安裝鐵門,並且要求他們把車移走,但鄰居們的酸言酸語沒少過,嗆說「欺負鄰居,有地了不起」,還揚言要找立委來喬,這回原PO不忍了怒噴「好啊,我就看你們要找誰?」。
像是這類私人土地被停放車輛的事件其實層出不窮,台中交通警察大隊曾指出,若民眾反映私人土地遭人占用停放車輛,因該占用土地者間並非基於法律或契約上原因持有民眾之土地而有變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與刑法侵占罪構成要件有間,尚無涉及刑法侵占罪之問題。主要是涉及民法侵害所有權行使之問題,屬民事糾紛,被占用土地之民眾應循民事訴訟程序向占用土地停放車輛者主張民法767條中段「所有權妨害除去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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