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辛苦存錢買房,到頭來自己住不了…一名女網友表示,一家6口居住在三房的老公寓裡,明顯使用空間不足,家人便決定一起存錢買房,沒想到爸爸最近告訴她,新房未來會讓阿嬤與弟弟住,其他人繼續留在老家,讓她心中頓時惆悵。
女網友在Dcard提及,因住家三房老公寓無法滿足3大3小成員需求,她與爸媽、姊姊從幾年前就開始準備存錢買房,預計5年內可以湊足金錢,其中弟弟還在就學所以無法幫上忙。
她心想,以後有自己的私人房間,就不用跟姊姊擠在不到2.5坪的空間裡,很是開心,直到爸爸最近突然表示,若是買到有電梯的房子,就要讓阿嬤跟弟弟搬過去住,其他人含阿公都留在原本老家,這樣兩人也不會常常爭吵。
之所以讓阿嬤與弟弟搬進新房,原因是阿嬤身體不佳,不便爬樓梯,且患有憂鬱情緒不穩,嚴重時會波及家人,罵得很難聽,但阿嬤重男輕女,只要看到弟弟直接笑容滿面,甚至說過要把老家留給弟弟。她表示,可以理解爸爸盡責扶養義務,畢竟現在的房子也是阿嬤年輕時一手打拼過來才有的,但心裡仍有一種五味雜陳的感覺。
網友看完紛紛告誡,千萬不要淌這渾水,落得家庭感情破裂、房產也分不到,「我寧願自己出去租房或是買房,完全不想跟家人一起買房,很麻煩」、「重男輕女的家庭,女生千萬不要一起買房,100%會人財兩失」、「好奇新房子登記誰的名字,不會以後通通都是弟弟的吧?」、「好慘啊,你就是買房分母」、「有認識跟妳情況差不多的,幫家裡兄弟揹房貸月繳兩萬多,30年就綁在那,繳到60歲,房子最後可能還是哥哥的,拿不出錢買下另一半權狀,到時候很麻煩」、「你這情況,房子買了以後家裡一定給兒子」。
家人合資買房 做對5步保權益
家人合資買房該如何自保,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曾表示,若撇開無法節稅、稅負增加、貸款不利等缺點,所有出資者皆登記為所有權人(共同登記),是最不容易引起爭議的方式,因為「房子登記成誰的就是誰的」,除非有明確簽立任何合資契約,否則在法律上都會被視為「贈與」。
如果僅由一人代表做登記,陳俊宏建議其他合資者可採取5種方式保障自己權益:
一、抵押設定,當甲方登記人出售房屋或遭拍賣時,其他合資者可優先受償;
二、預告登記,非經合資者同意,甲方登記人不得將房屋移轉予他人;
三、信託登記,甲方登記人委託其他合資者管理與處分房產,形式上,甲為受益人,合資者為所有權人。
此外,還有二種方法必做,建議簽立合資契約,載明出資比例、稅務分攤、持有期間及轉售時如何交付管理與分配收益,以此證明非「贈與」關係。最後,保留金流證明,建議以匯款支付,屆時發生政府追稅或登記人過世,其他合資者才有辦法主張房屋所有權,也應一併辦理契約公證,以免權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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