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在進行中古屋交易時,一般人多半是透過房仲業者的協助,因此也需要支付相關的仲介費用,常見的費用是買方支付2%、賣方支付4%房屋總價,算下來其實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因此也會有賣家選擇將這筆費用納入房價中計算。
一名網友就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問,好奇該如何分辨實價登錄中的價格,是否包含了4%的仲介費,並納悶,如果在實價登錄中算入仲介費,是否等於是變相的拉高了房價?
不少人就坦言,單純只看實價登錄其實無法得知其價格是否包含了服務費,但是否是藉此想要墊高房價卻不盡然,分析「看你要怎麼理解、因為確實賣方要支付蠻高一筆費用給仲介、而且錢也是從賣房的錢拿出來」、「賣方付的服務費是從成交價裡扣除跟賣方從口袋裡拿出來意思相同呀」、「賣方有沒有把4%灌在成交價中,對賣方來講都是一樣的事,羊毛出在羊身上,都是他該付的錢」。
但也有身為房仲的網友跳出來喊冤,怒喊「墊高房價的不是仲介,是屋主」,表示通常自售的屋主,開價每個都跟鬼一樣,但是透過仲介成交,還可能便宜一至兩成,這就是仲介議價下來的結果。
根據內政部規定,只有在交易總價內含仲介費、裝潢等費用時,才應一併申報註明該費用,一般交易習慣,仲介費用多是在交易總價另外計算收取,所以不用申報註明。此外,對於房仲業者是否每個案件都需要申報仲介費,內政部則回應是由契約內容認定,假如契約沒有特別約定交易總價包含該等費用,就不需要填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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