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31歲的黃姓男子騎乘重機車行經永康區西勢路,因交通違規遭員警攔查,為躲避查緝異想天開將毒品丟棄在水溝內,但還是遭查獲非法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全案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南地檢偵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連倉偉於28日下午1點許執行勤務時,在西勢路一帶見黃姓男子騎乘重機車,安全帽扣環未扣緊,本出於好意攔停提醒,卻發現黃男神情緊張,眼神飄移,黃男面對員警假裝鎮定,但早已盤算如何處理口袋內的毒品,在詢問過程中,黃男假意配合,卻偷偷將毒品握在手中,趁隙將毒品塞入水溝孔中,但早被眼尖的員警發現,警方為了起出證物,花了近10分鐘才自水溝孔內夾起一包衛生紙,內含白色粉末的夾鏈袋,經初步檢驗為一級毒品海洛因。全案調查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南地檢偵辦。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表示,除肯定員警對於打擊街頭犯罪的用心外。更呼籲毒品沒有輕重之分,都會傷害施用者的身心健康,民眾都應該堅決反毒,減少毒品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