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買賣中古屋,若出現買方要求延遲交屋,原本說好的時間卻一延再延,這時又該怎麼辦?
一名網友近日在PTT發文訴苦,最近賣房遇到買方延遲交屋,原本說好45天,中途說改成60天,覺得無妨就順他的意;結果卻在預定的時間前,急著說他要驗屋,要求我趕快清空整理,堅持指定某天,我也是心軟配合。
原意是想讓事情趕快結束,沒想到買家變本加厲,驗屋當天他突然說銀行來不及,所以要再延後交屋,然後又抓了10天後的時間,結果不出所料,買家又要求再多加3天,原PO聽到瞬間火大,想直接要求違約金就照合約走,想問大家收取違約金的確切時間。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建議「你都配合那麼多次,先按原交屋日,之後討價還價用。有時不是錢少是被看小的問題」、「頂多延一次,真是人善被人欺」、「當然是載明的交屋日起算」、「你人真好,壓一天底線,如果還是超時就已繳價金的萬分之五x天數吧,但天數是從約定的第一天喔,不是你後來承諾的天數,這要告知買方」;還有人反問驗屋為何要自己去,「房仲都收服務費了,就是要包處理雞毛蒜皮的雜」、「驗屋賣家去幹嘛,不是有簽現況說明書了?」、「跟仲介說 不然你服務費扣掉違約金」。
過來人分享類似案例,是簽約當天才說要給他多一個月,當時買方承辦仲介也是要買方自己去跟屋主商量,硬是壓在最後幾天,他只好直接硬起來,用滯納費用來嚇唬,買方速度才稍微加快。
房產粉專賣厝阿明表示,中古屋比預售更常碰到延遲交屋的問題,這時候可以按照買賣契約書內容進行催告、請求遲延利息、主張解除契約及請求違約金等,通常每延遲一天、就得支付房價的萬分之一;房貸的撥款日才開始計算房貸利息,交屋時,如果漏水問題尚未解決,建議雙方討論扣部份尾款下來並特別附註解決漏水細項。
賣厝阿明建議,如果有影響到自身權益仍要設法維護,可以先連絡消基會,請消保官出面並提供法律諮詢,才是最快且有效的方法。
拖拖拉拉到底要不要買,最後買方反悔又該怎麼辦?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劉韋廷則說,買賣雙方在簽訂買賣合約時,違約金部分可以訂清楚,這樣其中一方要違約,就會考慮要付出的代價高,也比較不容易違約。買家違約,除了違約金,定金也會被沒收,倘若和上述個案相同為兩人合買,即便簽約者只有一人,兩個人都還是須連帶負責賠償及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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