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聰智/綜合報導
為提升台灣生育率,行政院推出試管嬰兒補助鼓勵生育,各地方政府也陸續推出凍卵補助政策,希望保留未來的生育選擇。但受限《人工生殖法》限制,想要透過試管嬰兒生育卻僅限異性夫妻,甚至明文禁止代理孕母等規定。禾馨宜蘊生殖中心副院長何信頤和孕前基因遺傳部主任沈思佑呼籲,正視女性生育自主的意願,並且不要排除可以結婚的同性伴侶。
只有1/4女性 為了生子步入婚姻
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禾馨宜蘊生殖中心副院長何信頤醫師指出,近年女性生育自主意識逐年提升,再加上晚婚、晚育已成趨勢,多數單身女性甚至已結婚之異性夫妻,多會選擇先進行時程較短的凍卵療程,保留未來生育選擇權,並不急著立即生育。
醫師何信頤表示,臨床上也遇到不少來凍卵的單身女性表示並不想結婚但卻不排除有生育打算,但受限台灣《人工生殖法》目前僅限夫妻可以實施人工生殖之規定,有在思考未來赴海外尋求相關生殖機構,進行單身試管嬰兒療程。
何信頤分析,「以前為了生孩子而結婚的比例,2016年調查顯示有50%,但到了2023年僅剩25%!」近期針對生育自主議題,調查了全台超過2千名女性的生育意願,而此項比例的衰退,就是反映了女性生育自主意願,不為生育而結婚的最佳例證。
長期關注代理孕母議題的何信頤醫師也分析,台灣社會長期在討論推動相關法案,只是希望代孕的配套能在事前討論的更完善,「許多民間團體近年也持續站出來呼籲,不希望代理孕母本人受到不對等的剝削,擔心會有物化女性的問題,如何在女性自主及生育選擇上有所取捨,並做好完善的法規調適,是需要有更完善的社會共識。」
呼籲:同性伴侶應擁有生子權利
禾馨宜蘊生殖中心孕前基因遺傳部主任沈思佑醫師說,目前台灣的法律還沒有進步到同性婚姻人工生殖合法化,但是仍有機會赴海外進行人工生殖。她曾經遇過來諮詢的女女同性伴侶,想要使用其中一方的卵子,植入另一方的子宮。
但受限台灣《人工生殖法》限制,僅能在台灣先進行凍卵後,再自行赴海外尋找「精主」結合胚胎並植入子宮內,整個過程不僅費用高昂,更有許多海外求子不可預測的醫療風險,都是許多想生育的同性伴侶將會遇到的難題。【推薦閱讀:默沙東力挺同志遊行 打破性別二元框架 強調個體「做自己」】
沈思佑醫師指出,台灣自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法已超過四年,社會上對於同性配偶及公平平權議題已有相當程度的共識,從「平權」及「公平正義」角度進行討論,既然同性婚姻已通過多年,社會上對於平權意識已有極高共識,異性夫妻可以透過試管進行生育,法律上也應給予有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配偶,有同等的法律保障。【更多健康新聞→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