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不管是不肖的投資客為了炒高房價,亦或者是買家因為頭期款不足,想要向銀行超額借貸,目前一般常見的假合約、AB約,通常都是以浮報房價為主,不過近日有名網友卻遇到了賣家希望可以低報房價的狀況,相應的,也願意提供一定的房價折讓給他,讓他一時被蒙蔽了雙眼。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表示自己看上了一間飯店式住宅,賣方當時以516萬元的價格向建商購買,後來透過代銷協調要以600萬元的價格轉手,不過賣方想要規避掉房地合一稅,因此要求實價登錄仍是登錄516萬,價格則願意砍至580萬元,換約時雙方給現金,不留下金流紀錄。原PO心動先匯了5萬元訂金給建商,又匯了58萬到建商的履約專戶,但在親友提醒後驚覺有遭罰的風險,因此想要反悔不買,卻又擔心已經匯出去的63萬拿不回來。
不過這樣的換約方式讓網友們看不明白,好奇雙方簽約的狀況究竟如何,回應「你已經匯入一期款,不是可以主張要求賣方依照合約價格把房子賣你嗎?幹嘛自己想退出」、「中間的價差如果沒有先給,賣方怎麼敢跟你簽約?白紙黑字是$516萬,所以要保護雙方權益價差要先付」,也有人直言現在很少看到買高賣低,直言「這什麼市道了…還有盤子買單?」,至於想要解約,可以直接和代銷說不想犯法,要不然檢舉,看看代銷會不會讓步。
不管是低報或是浮報,只要在實價登錄資訊上造假,就已經觸法,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劉韋廷曾提醒,這樣的作法除了違反了《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拿假合約讓銀行放款借貸,則會涉及到《刑法》339條「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不僅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其實單就金錢上的考量也未必划算,因為浮報的這64萬元,未來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也將成為原PO的成本,即使持有超過2年,但未滿10年的話,也必須負擔20%的稅率,換算下來也是將近13萬元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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