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警員葉光庭、謝伯函執行(8)日20至22時巡邏勒務,加強轄區內違規熱點巡守,巡經大灣路798巷內,警員葉光庭眼尖發現路邊停放之1部自小客車車牌號碼與現今監理單位所發放之車牌號碼字體顯有不符,遂下車查證該車車籍,進而發現該車車牌與車身不符,經在周邊搜尋駕駛時,發現李姓男子行跡可疑,故將其攔停並查證身分。
葉員攔停該男子後,在查證身分過程中,李男眼神閃爍,且持有車輛鑰匙1把,進一步詢問下,李姓男子表示該車輛是渠所駕駛,懸掛偽造車牌係為了躲避違規罰單,而葉員帶同李男前往車輛前拆除偽造車牌時,發現李男頻頻望向車內,葉員直覺有異,並向車內查看,竟在車內避光墊上發現K盤,在中央扶手杯架處發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旋即告知李男相關權利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後,帶返駐地製作筆錄,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甘炎民鼓勵員警落實各項勤務,針對違規熱點應加強執法,對於路邊臨停之可疑人車多加盤查紀錄,以達到查緝不法、壓制犯罪之目的,期能淨化轄區治安,創造安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