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昨(10)日19-23時結合「環保局」、「監理站」及「交通警察大隊」等單位,在永康區復興路復興消防隊前周邊道路及路口,針對車輛燈光、車身及排氣管等車體改裝,實施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永康分局交通組長葉敏旭表示,本次聯合稽查專案攔查35部汽機車,疑似噪音車輛檢測車輛5部,取締車輛改裝LED強光燈28件,違規改裝燈色1件,合計本次聯合稽查共取締29件;統計112年迄今執法能量,針對車輛設備規格不符(第16條)226件、改裝LED強光燈(第18條)181件及危險駕車(第43條)166件等違規,合計取締達573件,藉由強勢執法,減少改裝車輛對交通安全及安寧之影響。
永康分局指出,透過警察機關於路邊或以大範圍巡邏進行攔查作業,引導疑似噪音車輛至檢驗地點,現場由監理單位判斷該車輛是否有不當改裝及協助車籍資料查詢後,再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檢測,以儀器進行原地車輛噪音檢測後,針對超標車輛依噪音管制法處分,具有「馬上測、馬上罰」執法成效,使擾寧車輛無所遁形。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呼籲,違規改裝排氣管產生的噪音,嚴重影響道路周遭住戶、店家與民眾之安寧,車頭燈光改裝易造成其他用路人眩光及行車視線,致影響交通安全,此類違規行為除面臨行政罰鍰外,更可能召回監理單位及環保局檢驗,此次透過現場攔查車輛接受檢驗,還給民眾一個寧靜平安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