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7日發生一起民眾機車,因忘記停放位置,誤為遭竊之烏龍案,深入發現係報案人服用安眠藥,致影響記憶;有賴員警耐心關懷、現場抽絲剝繭、憑藉多年經驗推理研判,迅速尋獲愛車。
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巡佐周信全、警員陳冠甫於112年11月07日16時至18時執行巡邏勤務,於17時許接獲王姓民眾王報案稱,昨(6)日19時許,將其重機車停放於二王路段,即返家休息,今日欲使用車輛,遍尋不著,即報案遭竊請求協尋。緣報案人表示鑰匙在渠身上,怕烏龍一場,巡佐周信全等員先於報案所稱停放處所及其住處大樓之地下室停車場等查看,均無所獲,另運用監控系統查詢,均無行駛紀錄;於是至大樓管理室調閱監視器攝錄畫面,赫然發現報案人於昨日騎乘該機車離去,即未再將該車駛返回;後經深入暸解王民有服用安眠藥助眠習慣,疑似因此忘記車輛停放何處;員警依據辦案經驗、地緣分析及王民生活習慣等研判,王民極可能騎車至住家附近之全聯福利中心購物後,遂將車輛停放該處,徒步返家;經員警偕同王民至全聯找尋,果真發現其愛車停放於該店前方,王民對於警方迅速找回機車,表達十分感激。
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民眾如擔心忘記車輛停置何處,可於車輛停妥離開前,利用手機拍下愛車位置,並連同附近門牌、路牌或電線杆等明顯地標處一起拍下來,避免忘記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