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永漢/臺北報導】台北榮民總醫院11月4日與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及實踐大學法律序,共同主辦「第28次臺北醫法論壇」醫界與法界等實務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共同探討智慧醫療大數據與醫療廣告最新議題。
 &本次研討活動由臺北榮民總醫院侯明志副院長擔任開幕貴賓,由財團法人人工智慧國際法律研究基金會朱兆民董事長引言,並邀請共同主辦單位的實踐大學謝孟雄董事長、臺灣刑事法學甘添貴榮譽會理事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等人致詞。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張麗卿執行長強調,大數據是推動智慧醫療的關鍵與燃料,未來如何在追求醫療發展的公益性時,又能兼顧數據提供者的告知同意,確保人民於醫療倫理上的自主決定權,這是必須持續關注與探討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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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動前一日,恰逢大法官做出112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明確宣示目前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之規定,規定有關禁止「醫師個人」為醫療廣告的部分,因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於此範圍內失其效力。未來如何在允許醫師實施醫療廣告的同時,又能確保病人等相關權益,勢必需有進一步的研擬法令與提出配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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