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中報導
台中有建案蓋到一半被檢舉,原因是它「長高了」!位於台中西區的一處透天厝建案,外牆施工圍籬被貼上粉紅色警告單,上頭寫明「勒令停止施工」。仔細一看,紙上說該建物涉施工中違建,請屋主/業者立即停工,並速與都發局修復工程科聯絡。
根據《ETtoday東森新聞雲》報導指出,該物件建照應為地上5層、地下1層,共計5戶的新建工程,而且根據建照內容顯示,此物件並非住宅,而是申請當辦公室產品。都發局公告顯示,該物件違建的內容高達9公尺,增建約3層樓、面積約8坪,對此發出限時拆除令。
好房網雜誌近日分享,所謂的建築執照,指的就是,要新建房屋,或是房屋要增建、改建、修建,都必須要申請的執照,且除了設計圖之外,也會詳細記載格局、使用建材甚或是陽台有沒有雨遮等項目,以上皆合法的才會通過核發。
至於使用執照,則是在約莫建築物興建進度至7成左右時,政府單位派人去檢核是否有照著建照施工,若有才會核發「使照」。特別要注意的是,許多建案若要進行「二工」,就會趁著拿到使照後的階段,二次施工原先建照上沒有的項目,而這個若是增建的話,就屬「違建」,若是在民國84年1月1日(含)後新增的違建,都屬於即報即拆,民眾在購屋時不可不慎。
台北市違章建築審議委員會委員的不動產律師蔡志揚指出,一般民眾在購屋時,可以去各地方政府的工務局建管處調閱最初核發下來的建築執照原圖縮影圖,對照當時的設計竣工圖和欲購買房屋的現況是否相符,就可以立即得知是否有違建,如果因為年代久遠等種種原因,沒有建照可參考,也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進行大致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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